(三)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技术研发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员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对自主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项目,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要基础装备,努力实现自主制造。对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关键重大技术装备,有关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集中力量取得突破。
二是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国际合作、并购、参股国外先进的研发、制造企业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我省创办研发机构。鼓励我省企业在发达国家创建技术研发机构,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的制造标准,并有所创新。
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开发和产业化体系。各级政府要帮助企业突破研发和制造相脱节的体制障碍,通过共建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项目攻关、技术引进、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方式,筑巢引凤,吸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带成果到企业孵化,或由他们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的产业化。充分发挥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和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的作用,整合优势科技资源,构建集成创新体系,强化对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
四是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制造。国家和省上在核准或审批重点建设工程时,将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并要求项目业主和制造部门联合制订详细的装备自主制造实施方案,我省具备消化吸收、研发创新能力的重大装备制造企业要积极主动投入“依托工程”,掌握自主制造的主动权,为企业开辟新的发展领域。
五是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充分发挥我省军工技术、装备、人才优势,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品和军民两用技术。通过改制、改组、合资、合作等方式,推进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调整军工企业结构,组建专业化的民品生产企业,做强做大高技术民品产业。
六是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繁荣和活跃技术交易市场,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技术来源。选择我省装备制造业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公开招标,面向全社会聘任攻关专家,联合攻关。积极开展专利保护和专利交易。
(四)推进大集团大公司战略,促进产业集聚和协调发展。
打破装备制造企业中央与地方、军工与民用、国有与民营分割的体制格局,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之间、关联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通过联合、重组等多种途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产业链为纽带,发挥比较优势,全面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品牌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持的作用,组建一批跨行业、跨地区的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程服务为一体的工程公司,并为其参与国内外重大工程建设、开拓重大装备市场创造必要条件。
鼓励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在集中力量加强整机产品及关键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同时,打破条块分割,通过市场化的外包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带动省内配套及零部件生产的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延长产业链。以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大集团和知名品牌为依托,加快产业集聚,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装备制造集中地和产业集群区,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省内各有关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要与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通过项目攻关、人员培训、设立奖学金、提供实习场所等多种方式,建设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技术创新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特别要着力培养有开拓精神的战略型企业家和重大装备研制及系统设计的拔尖人才和带头人才。进一步发挥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职工技术练兵和考核评比活动,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
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建立以要素参与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机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使用和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改善装备制造业高级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遏制人才外流。
(六)强化政策支持,扶持企业加快发展。
遵循国家即将出台的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我省相关配套法规,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振兴装备制造业中的作用,要支持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参与制定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高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等级,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为我省装备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制定并贯彻落实重点领域装备技术政策,为装备制造业中长期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设立省级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贴息、补助、注入资本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投入,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的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银行信贷、社会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资金雄厚的能源化工、有色金属和国防军工等系统的国企,投资控股、参股装备制造企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装备制造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开发多种金融产品,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装备类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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