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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建设国家制造业基地的意见


  1石油钻采和输送设备

  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发展9000米以上超深井钻机、海洋石油钻机、顶驱装置系列和修井机系列产品,抗腐蚀管、螺旋弧焊管、滩海和海洋用管、防腐用聚脲产品、矩形管和复合管等产品。到2010年形成年产石油钻机50台、泥浆泵400台,各种规格石油钢管32万吨、抗腐蚀管4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实现工业总产值60亿元。

  2船用大功率柴油机

  以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为重点,加快建设西安航海科技园和船舶动力研发中心,开发生产船舶和舰艇用中高速大功率柴油机。抓紧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用途,大力开发船用辅机、陆用电站及核电站应急机组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新型产品,形成军机、民机、辅机、核电站应急机组及陆用电站支撑的市场格局,把陕西的船舶动力制造业做大做强。2010年形成年产400台的生产能力,工业总产值达到16亿元。

  3大型煤炭综采设备

  以西安煤矿机械厂为重点,以电(液压)牵引采煤机、干式泵箱液压牵引采煤机为基础,发展大型、特别是装机功率为2000kW以上的大功率、高可靠性和智能化的交流电牵引采煤机,加快500~2000kW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系列化,实现大型煤炭综采设备国产化。到2010年形成年产采煤机210台、掘进机250台的生产能力,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发展成为西北地区唯一生产采煤机的企业和我国采煤机出口基地。

  4冶金设备

  以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为重点,以高炉无料钟炉顶设备、炉前液压泥炮、开铁口机、板坯连铸连轧组、板带材精密轧机、模具研配压床、楔横轧机、高速线材轧机为基础,发展连铸设备、板带冷热连轧成套设备、涂镀层加工成套设备、高速线材精轧机、大型冷热轧开卷及卷取设备,重型锻压设备、扁平材轧制及后处理设备,实现成套设备国产化。2010年建成全国重要的冶金设备制造基地,实现工业总产值100亿元。

  5新型纺织、缝制机械

  以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航计算机研究所和咸阳纺织机械厂、渭南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纺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开发生产新型纺织机械和电子控制系统、纺机电机等纺机配件以及光机电一体化缝制机械和特种工业缝纫机。2010年形成年产剑杆织机300台、喷气织机3000台、高速并条机1500台,工业缝纫机80万架的生产能力,实现工业总产值60亿元。

  6环保、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

  以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为重点,以大型轴流压缩机、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TRT)、离心式压缩机、离心式鼓风机、燃结风机、转炉煤气回收除尘成套设备、空调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以及污水处理爆气鼓风机产品为基础,发展环保、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2010年陕鼓集团发展成为产值达100亿元的企业集团,庆安集团形成年产空调压缩机1000万台的生产能力,实现工业总产值超50亿元。

  7大型化工成套设备

  以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航天六院、航天四院、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围绕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和合资合作,在陕北建设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及盐化工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加氢反应器、精馏塔、闪馏罐、反应系统装置、结晶系统装置等大型成套设备,重点承担大型成套加工装置生产和改造修理任务。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

  五、政策措施

  (一)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抓好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

  要进一步强化工业强省和项目带动战略,制定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狠抓落实,加快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带动我省装备制造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速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真正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深化以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为重点的企业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管理与经营水平;建立并完善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推行年薪制,试行期股、期权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使经营者收入与责任和企业的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真正挂起钩来。

  一厂一策推进资产重组。在保持重点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统筹规划,突出发展重点,对于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应采取吸收增量、置换存量、联合重组等方式,面向国内外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对于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出让、分立、兼并、拍卖、破产等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鼓励国内各种所有制资本特别是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我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和不良资产的处置;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在进行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重组时要保证国家的控制能力和主导权,企业控股权向外资转让时应征求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保护和培育我省多年来形成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体系。在企业的改制重组中要按照国家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处置、土地处理、职工安置等配套政策,确保平稳过度和取得实效。

  加快实施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给予驻地的装备制造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大力支持,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扶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辅分离,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集中力量抓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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