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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部门在车管所、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汇编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实际,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市容、建设等部门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
  4.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公安部门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农业(农机)部门应当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农家场院、集贸市场,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卫生、公安等部门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2006年年底前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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