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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6]68号)


武汉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小区管网液化气价格的报告》(武民生[2005]13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的批复》(鄂价能交函[2006]88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调整为13元;其他用气每立方米调整为15元。
  二、以上价格从2006年10月10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三、你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对管道液化气进行独立核算,认真做好此次价格出台宣传解释工作,密切关注价格调整后的市场反映,确保调价方案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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