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交通委员会关于石柱至万州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渝价〔2006〕566号)
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石柱至万州公路全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高投文[2006]1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段公路的相关示意批复如下:
一、石柱至万州公路全长64.5公里。该公路石柱段起于石柱县鱼池乡,经金竹台、管庄口、临溪、止于石柱县河嘴乡与万州区五桥交界处,线路全长37.5公里;万州段起于万州与石柱交界处的河嘴,经谭家坝、塔湾、皂角树、崔家祠堂、油壶梁、叫化岩、望天丘,止于新田场镇,线路全长27公里。该公路经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渝计委交[2003]747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4〕166号文批复同意石柱至万州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该项目现已建成通车,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收费公路管理的规定,同意石柱至万州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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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点 │ 新田站 │ 王家站 │
│ 标准 │ │ │
│车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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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二、三轮) │ 2元/车次 │ 2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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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含)以下货车,10座(含)以下客车 │ 8元/车次 │ 8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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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座(含)客车,1-3吨(含)货车 │ 12元/车次 │ 12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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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座(含)客车,3-5吨(含)货车 │ 16元/车次 │ 16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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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吨(含)货车,51座以上客车 │ 4元/吨次 │ 4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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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吨(含)货车 │ 3.2元/吨次 │ 3.2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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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以上货车 │ 2.8元/吨次 │ 2.8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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