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交通委员会关于省道202线城黔路通渝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渝价〔2006〕568号)
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省道202线城黔路通渝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高投文[2006]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段公路的相关示意批复如下:
一、通渝隧道是实施“8小时重庆”连接城口与开县的一条重要交通要道,遂道长4.28公里,南北引道长共计1.151公里,总投资20500万元。该项目经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渝计委交[2002]682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5〕146号文批复同意省道202线城黔路通渝隧道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该项目现已建成通车,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收费公路管理的文件规定,同意省道202线城黔路通渝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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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点 │ 通渝隧道 │
│ 标准 │ │
│车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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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二、三轮) │ 2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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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含)以下货车,10座(含)以下客车 │ 10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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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座(含)客车,1-3吨(含)货车 │ 15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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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座(含)客车,3-5吨(含)货车 │ 20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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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吨(含)货车,51座以上客车 │ 5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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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吨(含)货车 │ 4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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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以上货车 │ 3.5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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