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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到中级或以上水平。

  (五)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并承担过区级以上的公开课。

  (六)参与区(县级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奖励。

  广州名师辅导网聘请的名师经一定程序可直接认定为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

  区级、校级骨干教师的条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作为选拔、考核和认定骨干教师的依据。

  四、选拔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选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按校、区、市逐级推荐,同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和不同学科的合理分布。原则上,区级骨干教师应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应从区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五、培养方式

  (一)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方式主要包括专题培训、教育实践与考察、课题研究等。专题培训包括理论与技能培训,着眼于介绍现代科学技术和人文科学的最新成果,开拓视野,优化知识和能力结构;教育实践与考察着眼于用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新课程指导骨干教师的教学实践,提高骨干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课题研究着眼于提高骨干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二)建立良好的培养机制,认定市级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

  在建立市、区、校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进一步培养和造就一批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经认定达到标准的教师,颁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的认定将每隔若干年进行一次,具体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与管理责任。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领导,负责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协助市教育局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管理和使用。学校负责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协助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及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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