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6]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普及银行卡,促进我省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安徽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省劳动保障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安徽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2006年8月)
为推动我省银行卡产业加快发展,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银发[2005] 103号,以下简称九部委《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全面促进全省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高度,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以促进效能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改善用卡环境,加强对持卡人权益的保护,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形成银行卡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良性互动。
目标:从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以大力推进“联网通用、联网好用”为核心,实现“建立一个体系,完善两个市场,提高三个比例”的目标。即:逐步建立健全以人民银行牵头,各发卡金融机构、中国银联、特约商户收单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参与的服务功能齐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和银行卡发卡市场,不断提升银行卡服务质量,增强银行卡功能并拓展使用领域。力争到2008年底,全省所有商户、机具跨行交易成功率提高到96%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提高到60%以上,年营业额在 100万元以下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提高到25%以上。另外,合肥、芜湖等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全省各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省中小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10%以上。争取全省人均持卡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