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县道010线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费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县道010线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费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渝价〔2006〕559号)


奉节县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关于x010县道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费的请示》(奉节价文[2006]4号)收悉。经我们共同研究后,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县道X010两河口至竹园段公路与S103线渝巴路奉节郭家沟至高灯口段公路两河口站相接,是进出巫溪县的重要通道。该公路全长49公里,总投资为6201.48万元,其中有偿投入为5481.38万元。该路经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委以渝财综(2000)84号文同意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改建工程于2001年12月交工验收通车。经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关于省道渝巴路S103线郭家沟至高灯口和县道X010线两河口至竹园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价〔2002〕285号)批准试收费。试收费期从2002年6月25日至2004年6月24日止。后因重庆高投司回购渝巴路奉节段等工作的影响,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分别以渝交委〔2004〕202号和渝交委路〔2005〕136号,同意试收费时间延至2006年3月23日止。现试收费时间已到期,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同意县道X010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
│           站点 │     龙 池 站     │     两河口站     │
│     标准      │             │             │
│车型           │             │             │
├─────────────┼─────────────┼─────────────┤
│摩 托 车         │     2元/车次     │     2元/车次     │
│(二、三轮)       │             │             │
├─────────────┼─────────────┼─────────────┤
│10座(含)以下客车    │     5元/车次     │     5元/车次     │
│1吨(含)以下货车     │             │             │
├─────────────┼─────────────┼─────────────┤
│11-30座(含)客车     │     8元/车次     │     8元/车次     │
│1-3吨(含)货车      │             │             │
├─────────────┼─────────────┼─────────────┤
│31-50座(含)客车      │    12元/车次     │    12元/车次     │
│3-5吨(含)货车      │             │             │
├─────────────┼─────────────┼─────────────┤
│51座以上客车       │     3元/吨次     │     3元/吨次     │
│5-10吨(含)货车     │             │             │
├─────────────┼─────────────┼─────────────┤
│10-15吨(含)货车     │    2.4元/吨次    │    2.4元/吨次    │
├─────────────┼─────────────┼─────────────┤
│15吨以上货车       │    2.1元/吨次    │    2.1元/吨次    │
└─────────────┴─────────────┴─────────────┘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