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县道010线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费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渝价〔2006〕559号)
奉节县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关于x010县道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费的请示》(奉节价文[2006]4号)收悉。经我们共同研究后,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县道X010两河口至竹园段公路与S103线渝巴路奉节郭家沟至高灯口段公路两河口站相接,是进出巫溪县的重要通道。该公路全长49公里,总投资为6201.48万元,其中有偿投入为5481.38万元。该路经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委以渝财综(2000)84号文同意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改建工程于2001年12月交工验收通车。经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关于省道渝巴路S103线郭家沟至高灯口和县道X010线两河口至竹园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价〔2002〕285号)批准试收费。试收费期从2002年6月25日至2004年6月24日止。后因重庆高投司回购渝巴路奉节段等工作的影响,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分别以渝交委〔2004〕202号和渝交委路〔2005〕136号,同意试收费时间延至2006年3月23日止。现试收费时间已到期,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同意县道X010两河口至竹园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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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点 │ 龙 池 站 │ 两河口站 │
│ 标准 │ │ │
│车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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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 托 车 │ 2元/车次 │ 2元/车次 │
│(二、三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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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座(含)以下客车 │ 5元/车次 │ 5元/车次 │
│1吨(含)以下货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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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座(含)客车 │ 8元/车次 │ 8元/车次 │
│1-3吨(含)货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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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座(含)客车 │ 12元/车次 │ 12元/车次 │
│3-5吨(含)货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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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座以上客车 │ 3元/吨次 │ 3元/吨次 │
│5-10吨(含)货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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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吨(含)货车 │ 2.4元/吨次 │ 2.4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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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以上货车 │ 2.1元/吨次 │ 2.1元/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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