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谢小军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1.完善农村“四个民主”和“村务公开”,健全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和民主管理体系,塑造新型农民,建设新农村。
责任领导:陈光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2.加强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把矛盾协调机制、服务平台延伸到社区,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谐、小区和谐。
责任领导:余远牧、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信访办
33.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关注涉军群体、企业下岗职工、乡镇农业服务体系清退人员、国有企业子弟校退休教师和城市低保等人群的情绪,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责任领导: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信访办牵头,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办等相关部门参与
34.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责任领导:余远牧、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
35.按季度检查项目进度,严格目标责任,圆满完成民心工程。
责任领导:黄奇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六、以提高行政管理系统集成能力为突破口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36.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和良好发展环境。
责任领导:黄奇帆、陈和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
37.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区县、市级部门内部运行规则和自我监督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工作中“主角”与“配角”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责任领导:黄奇帆、周慕冰、陈和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与
38.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依法决策程序和制度,广泛征询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智、体现民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责任领导:黄奇帆、陈和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