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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33元(实际公布数)。

  三、退休前个人账户余额:7272元。

  四、原办法月基本养老金计算:

  (一)实际指数计算:

  K实=〔∑(Xn÷Cn)〕÷N实
  =(3000÷2288+2880÷2608+2160÷3209+3542÷4519+4174÷5190)÷5=0.935

  (二)平均指数(K)的计算:

  K=(K实×N实+K视×N视)÷(N实+N视)
  =(0.935×11+1.0×1)÷(11+1)
  =0.940

  (三)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

  ①基础养老金:1333×20%=266.60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7272÷120=60.60元

  ③缴费性养老金:1333×0.940×12×1.3%=195.47元

  三项小计:266.60+60.60+195.47=522.67元

  ④过渡性调节金:依老计发办法的有关规定,该职工养老金基数为522.67元,介于500~550元之间,应增发过渡性调节金30元。

  其老办法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为552.67元。

  五、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计算:

  (一)建账前缴费年限平均指数β:

  β=[1×m+(g1/s1+g2/s2+g3/s3+g4/s4+g5/s5)]÷(m+i)
  =[1×7+(3000/2288+2880/2608+2160/3209+3542/4519+4174/5190)]÷(7+5)
  =0.973

  如果β<0.75,则按0.75计算

  (二)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平均指数(α):

  α=[β×(m+i)+(x1/c1+x2/c2+……+xn-1/cn-1+xn/cn-1)]÷(m+i+n)
  =[0.973×(7+5)+(3919/6683+3621/6888+3927/7817+6914/8629+8232/9719+6624/11140+ 7194/12427+6638/13363+5726/14614+6633/15990+1806/3999)]÷(7+5+10.5)
  =0.794

  (三)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

  ①基础养老金:(1333+1058)÷2×22.5×1%=268.99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7272÷195=37.29元

  ③过渡性养老金:1333×0.794×12×1.3%=165.11元

  三项小计:268.99+37.29+165.11=471.39元

  ④过渡性调节金:依老计发办法的有关规定,该职工养老金基数为471.39元,介于450~500元之间,应增发过渡性调节金35元。

  因此,其新办法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为506.39元。

  六、过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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