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
(陕政发[2006]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节能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根据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约能源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节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五”期间,我省能源消费快速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持续大于1,单位GDP能耗有所上升,反映出我省经济增长仍比较粗放。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必须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开发技术进步,切实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节约资源,促进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2节约能源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我省传统的资源型企业较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增长模式,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一些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个别城市空气、水体污染加重,给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也消费了更多资源。强化节能,减少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对环境的压力,成为急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加强节能工作,降低能源消耗是解决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3节约能源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省重点耗能行业产品单耗与国家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差距,电力、水泥、钢铁等主要工业能耗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锅炉、风机、水泵等主要耗能设备的运行效率偏低。由于单位产品能耗高,使企业生产成本加大,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差。加强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
二、节能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
4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节能工作与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和科学生活消费方式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手段,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从能源生产到使用全过程节约,能源利用效率全方位提高的节能工作格局,建设节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