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资源开发。积极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实施精品旅游战略,打造“两山一湖” (黄山、九华山、太平湖) 等旅游品牌。积极开展红色旅游、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开发天柱山、大别山、琅琊山,积极推进“环巢湖”旅游区崛起;大力挖掘老庄文化、三国文化和古文化遗址等人文资源,发展历史文化旅游;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做好我省3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5个红色旅游景区的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县域旅游经济,支持旅游强县的发展。
加快旅游企业的强强联合,促进旅游企业与景区建设的互动,支持旅游企业集约化发展,构建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和较强竞争力的旅游集团。加快省内旅行社的重组改造,通过兼并、收购、控股和品牌许可等形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集团公司,实现旅游业集团化、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吸引国际国内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开发旅游项目,拓展旅游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市区旅游景区 (点) 和国内外旅游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完善旅游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力度,繁荣旅游购物市场。按照便捷、安全、舒适和卫生等服务标准,积极发展以农家乐和自助旅游服务为主的家庭旅馆及旅游专业村。
加强重点旅游景点和景区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防止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管理,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具有我省旅游要素特点的地方标准。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健全导游管理机制,规范导游行为。
(六)中介服务业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合理规划展馆布局,积极发展会展业。
积极整合中介市场,充分发挥中介市场的媒介和引导作用,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健全中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企业和社会多样化的信息、咨询、管理等服务需求。
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强化融入长三角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吸引国际资本和跨国公司进入我省中介服务领域。到2010年,初步建成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功能完备、公正执业、管理规范、高度自律的中介服务体系。
(七)房地产服务业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不断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投资额达3500-4000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2010年达到300亿元,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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