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治理。对安庆江段、铜陵江段、芜裕江段和马鞍山江段等长江干流重点江段进行加固护岸,基本维持长江岸坡和河势稳定,确保长江干流及主要防洪城市安全。实施江心洲整治工程。
长江主要支流及湖泊治理。加大水阳江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开工建设青弋江分洪道工程,实施水阳镇开卡工程,使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实施滁河干流堤防加固、乌江闸扩建及闸下河道疏通、驷马山分洪道等工程,提高滁河防洪标准。实施顺安河综合整治及区域开发工程。以提高整体防洪标准为目标,重点推进环巢湖市区段及南淝河出口左右岸堤防加固工程,使环巢湖市区段防洪能力达50年一遇标准。
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完成安庆、芜湖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和铜陵、马鞍山国家重要防洪城市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宣城、巢湖、池州、滁州等市防洪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实施重点县城防洪工程。
沿江排涝泵站建设。新建扩建147座重点圩口排涝泵站,完善沟渠配套工程,加快现有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步伐,将万亩以上重点圩口的排涝标准从3-5年一遇提高到7-10年一遇,其中10万亩以上圩口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
第十八节 信息化建设
加快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与长三角对接.的信息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发挥电子政务的先导作用,推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发展社区及农村信息服务,最终全面实现政务、商务和社会服务信息化。
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与完善通信网、互联网、广电网, 改善网络服务品质,促进三网融合;制定推广新技术应用的战略规划,大力推广先进信息技术,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运营实,验和业务发展;发展和完善社会公共场所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
建设与长三角对接的信息化平台。以建立与长三角,标准一致的信用认证系统、进出口经营权申报审批及年审系统、口岸国际电子商务数据交换平台等,实现与长三角地区信息化平台全面对接。
加强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建设沿江城市群基础数据资料库,形成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及共享机制,建立灵活安全的数据访问授权系统、数据更新和分析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共享,增强信息服务能力。
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第十九节 环境污染防治
随着沿江城市群重化工业的发展,环境治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必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 以长江流域酸雨控制、水污染防治和巢湖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水环境综合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对主要取水口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加大对沿江及巢湖湿地保护力度。强化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督与控制,保证达标排放,控制排放总量。重点建设芜湖城东和城南污水处理厂、马鞍山江边和慈湖污水处理厂、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安庆城西污水处理厂、巢湖第二污水处理厂、滁州清流污水处理厂、池州污水处理厂、宣城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建设管网工程、污泥处置工程和中水回用系统。开工建设当涂、芜湖、宁国、广德、和县、来安、庐江等县城污水处理厂;推动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市、县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到2010年,沿江城市群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标准,支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目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大气环境综合防治。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加强“两控”区的酸雨防治。严禁使用高硫煤,新上火电厂必须配套建设脱硫装置,加快现有电厂脱硫技术更新。力争到2010年,沿江城市群主要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烟尘排放总量、工业粉尘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0%,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有所减少。
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积极推进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城建设垃圾处理厂。开展水泥厂焚烧垃圾试点工作,推广粉煤灰综合利用。完成安庆、宣城、巢湖、滁州、池州、芜湖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铜陵、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力争到2010年,沿江城市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开发利用有机肥。综合运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生态控制等技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高残留与高毒性农药使用。大力开展秸杆综合利用。做好难降解废旧农用薄膜的回收和加工利用工作,推广可降解农用薄膜。
第二十节 循环经济发展与资源集约利用
加快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使沿江城市群成为全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示范区。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铜陵市及铜陵有色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争取马鞍山等更多的城市、开发区和企业进入国家试点范围。积极开展省级循环经济企业、园区、城市试点工作。以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制定和落实鼓励清洁生产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强对钢铁、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的综合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建立矿山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同时,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对土地的需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优化配置,开发区新建、扩建尽可能利用低丘和岗地。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