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商业发展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06]28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街道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14号)、
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05]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北京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引导龙头优势商业服务企业进入社区发展,提高社区商业服务水平,加快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实现构建北京市和谐社区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社区商业是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和促进居民综合服务为目的的商业类型,便民、利民、为民是其最突出特点。随着首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对社区商业服务业的服务功能需求和便利需求越来越高。为促进社区商业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适应和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的需求,市商务局针对目前全市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及行业结构配置、服务功能、经营水平等现状,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大力推进社区商业的建设和发展。按照北京市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务院、商务部文件要求,在“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目标下,重点推进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和建设,规范和新建社区便民超市、便利店,建设和完善具有早餐服务的餐饮店、再生资源回收点等便民服务体系,满足和方便社区居民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力争到2008年,建设和形成100个商业示范社区,在满足基本生活消费需求基础上,基本形成服务功能较齐备、业态齐全,购物环境良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和综合服务体系。
二、社区商业发展重点
在“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下,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新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原有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积极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区商业的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投入、社会参与的社区商业发展机制,加快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