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意见
(川办发[2006]30号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为加快转变我省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进一步提高外贸出口的质量和效益,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机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实施机电产品出口品牌战略,强化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奋斗目标。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市场进一步多元化,出口内外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力争到2010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总额达到50亿美元以上,占全省外贸出口的5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35%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出口占全省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5%左右。
二、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努力提高机电产品质量
(三)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支持并鼓励我省电力成套设备、石化成套设备、冶金成套设备、工程机械、铁路车辆、电子元器件、家电类产品、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设备及零部件等机电产品的出口,支持并鼓励我省外经企业以境外工程总承包的形式带动成套机电产品的出口;培育若干个出口产业基地和一批出口基地企业,推动围绕基地产业的配套体系建设。
(四)加大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力度,积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我省出口机电产品核心竞争力和产品质量。推动我省机电出口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其他相关的国际认证。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支持企业依法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
(五)实行分类管理。采取有保有压的措施依法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生产和出口,鼓励机电企业加强节能、环保型技术和产品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