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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有关药品检验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有关药品检验结果的通知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有关药品检验结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466号)文件,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右)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存在混批现象(同一批号的产品检出不同的结果),说明该产品没有按照GMP组织生产,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反了《
药品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请你们对查封扣押的该品种予以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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