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建立内蒙古农村牧区卫生信息通联网的通知
(内卫农卫字〔2006〕370号)
各盟市卫生局:
农村牧区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农牧民健康、振兴农村牧区经济、维护农村牧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开展,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建立农村牧区卫生信息通联网,组建通讯员队伍。通联网是各地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的平台。建立农村牧区卫生信息通联网,及时将各地的信息汇总,通过相关媒体发布,扩大宣传,提升社会对我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关注度。宣传报道各地的成功经验,供参考借鉴。更好地开展农村牧卫生工作。此外,下情上达也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农村牧区卫生信息通联网的职责
1.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农村牧区卫生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探讨等动态信息;
2.聘用通讯员颁发证件,组织培训通讯员学习相关文件、赠阅相关资料,提高把握信息的能力和写作水平。
3.为有关媒体提供稿件,重点是《内蒙古卫生信息》(卫生厅主办)、《健康报》(卫生部主办)、《农村医药报》(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主管)。
4.建立奖励制度,根据各盟市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选评优秀通讯员、先进旗县,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内蒙古农村牧区卫生信息通联网工作。各盟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通联站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名单见附件),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对各旗县通讯员要有工作要求,切实将各地有价值的信息及时上报。
2.各盟市每年上报稿件数量不少于每旗县2篇。
3.信息报道的重点是农村牧区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进展情况、好的作法;实现初级卫生保健指标过程中的作法、经验;乡镇(苏木)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的建设、发展情况;某一项任务的完成及进展情况等。
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 张琴
电话:0471-6935186
传真:0471-693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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