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专项
接受从事农村教育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4、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项
接受从事中小学教学、教研的教师为应对创建教育强市及课程与教学改革急需申报。
(四)资助强度:重大课题8-10万元,面上重点课题6万元,面上一般课题4万元,专项课题2万元。
五、主要内容
重大课题是为教育宏观决策服务的政策咨询课题,重点解决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申请者必须依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06-07年)指南》提出的重大课题选题范围,选择一个方向或主题开展研究。
面上课题和专项课题是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的具体研究课题,研究方向与范围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有关方向和内容。申请者可以依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课题(06-07年)指南》设计研究课题,也可以自主、灵活地设计研究课题。
六、申请条件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教研等机构公开招标,课题组人员构成应包含有三分之一以上市教育系统单位人员。
(二)面上课题和专项课题只接受市教育系统内人员申请。申报“名师专项”需附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及市特级教师相关证明,申报“青年专项”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农村专项”必须是区划管理仍属村镇的学校教师,申报“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项”必须以中小学教学研究为主要内容,并经市教研室推荐。
(三)申请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须由两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推荐;
(五)项目负责人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组成5人以上、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项目组前3名成员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报,且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不低于30%。
(六)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