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郑政文〔2006〕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3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郑政〔2003〕36号),我市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与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10年,市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6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市属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3万人,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50万人次。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二、以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宗旨,培养数十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
(三)职业教育要为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服务。组织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订当地和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