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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要建立相应的大庆筹备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自治区60周年大庆总体方案,积极完成本地区承担的筹备任务,并结合当地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动员各族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大庆活动中来。同时要认真安排好中央代表团的慰问活动。
  三、主要活动
  60年大庆以中央代表团在我区的活动为主线,自治区集中开展的庆祝活动和各个地区普遍开展的庆祝活动相结合。拟安排的自治区集中性活动包括:
  (一)专项活动。有迎送中央代表团、庆祝大会、干部大会、向中央代表团汇报会、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招待会、座谈会、游园活动。
  (二)慰问活动。主要是中央代表团分赴各地的慰问活动,庆祝活动前自治区党政领导对自治区老领导、老同志的慰问活动。
  (三)宣传活动。文字类有:自治区成立60年来辉煌成就的总结与宣传,老领导、老同志纪念文章的征集与发表,国内外主要报刊记者“走进内蒙古、宣传内蒙古”活动的组织。广播影视类有:反映自治区成立60年来主要成就的大型系列专题报道、表现自治区风土人情的大型系列专题片、中央电视台集中时段对我区的宣传报道、国内外有关广播电视对我区的宣传报道、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影视剧制作。展览类有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成就展。
  (四)文艺活动。有庆祝大会文艺活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焰火晚会、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民委在北京联合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内蒙古电视文艺晚会;配合中央艺术团的文艺演出活动;大庆期间各种类型的文艺演出活动。
  (五)体育活动。为中央代表团和来宾组织具有民族特色的专场体育比赛和表演。
  (六)经贸活动。举办中国少数民族商品交易会、内蒙古自治区经贸活动洽谈会。
  (七)旅游活动。创建自治区旅游精品线路、举办北方十省市区旅游交易会。
  四、筹备工作
  60周年大庆初步拟定7月底8月初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筹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6年5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筹划和制定大庆活动的各项方案,督促重大基建项目进度。第二阶段为2007年1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按照大庆总体方案、各子方案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基本完成筹备任务。第三阶段为2007年5月至7月,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大庆筹备的各项工作,做好补充完善。
  (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迎大庆,做贡献”活动。此项工作由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大庆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60年辉煌成就和经验的总结。此项工作由莫建成同志负责,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宣传组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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