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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内党办发〔2006〕20号)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是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率先范例。200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图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内蒙古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隆重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对于向全国和全世界展示内蒙古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成就和崭新面貌,昭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取得的伟大胜利,团结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把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与“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安全”地开展各种庆祝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生动展示自治区6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励全区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团结拼搏,为建设和谐内蒙古、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而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庆祝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庆办)及有关专门工作组。其中,大庆办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和协调督查机构,主要负责提出庆祝活动安排意见,制定总体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监督检查大庆筹备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有关专门工作组包括会务组、宣传组、场地组、安全保卫组、重点工程组、文体组、财务组,分别负责大庆筹备期间及大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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