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的通知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专项活动质量

  1.我市的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从2006年9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

  2.为了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委局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项活动旬报、上报和通报制度。

  (1)旬报制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委局要自2006年10月开始上报《郑州市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旬报表》(见附件3)。同时,对于有缴费能力且欠费在100万元以上的欠费大户以及经做工作但拒不参保、拒不全员参保的各类企业,要上报《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重点企业监控情况旬报表》(见附件4)。报表上报日期为每旬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次上报日期为10月10日。

  (2)上报制度。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豫劳社养老〔2006〕37号要求,按时按要求汇总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委局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并上报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通报制度。在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期间,郑州市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委局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四、加大扩面征缴清欠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

  1.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领导机构,并将领导组织机构名单和成员联系方式上报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专门力量,在本辖区内全力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确保本辖区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目标任务。

  2.各有关委局要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所管企业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并将领导组织机构名单和成员联系方式上报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委局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职能作用,督促各类企业的农民工、临时工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可通过提供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纳税记录情况以及降低欠费企业的信贷信用等级等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城镇无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机制,并通过开展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定期向缴费个人发送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等手段,依法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清欠能力,努力提高征缴率。同时还要建立对欠费企业的长效监控机制,建立专门的欠费企业资料库,做好对欠费企业的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分析,进行动态跟踪,适时催缴。对于拒缴养老保险费、通过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劳动监察机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