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工业。进一步加大铝工业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氧化铝行业要普遍推广选矿拜尔法、石灰拜尔法等节能工艺。电解铝行业要扶优汰劣,鼓励企业采用160千安以上大型预焙槽冶炼工艺,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铝加工行业要在调整产品结构上下功夫,拉长产品链条,重点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增加高附加值加工材比重,提高电解液直接铸轧的比重。支持发展再生铝材。
煤炭行业。继续大力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改造、重组,加快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浪费资源严重和污染环境的小煤矿,提高集约化和规模化开发水平,提高煤矿资源综合回采率。加强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等低热值能源综合利用。
电力行业。加快推进煤电转化,提高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积极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热电气多联供和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按照省确定的关停计划,关停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支持利用生物能源和太阳能发电。
加快电网升级改造,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输、变、配电损耗。优化电力调度,优先安排可再生、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大、违反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机组发电。运用经济、法律调控手段,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引导能源合理配置和利用,降低高峰用电负荷,达到错峰、避峰、削峰填谷的目的。
化工行业。改进原料结构,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低效率的燃煤锅炉,开展余热回收利用。化肥行业,支持中小型合成氨采用醇烃化代替铜洗、变压吸附回收技术和节能设备,降低能源消耗。烧碱行业,加快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重。
建材行业。加快淘汰工艺落后和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能力。2007年底,全部关闭淘汰普通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它落后窑型。加强节能降耗,凡新建日产5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熟料的生产线必须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现有日产2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熟料的生产线要逐步加装余热发电装置。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鼓励综合利用低热值燃料、城市垃圾、工业废渣及其它可燃废弃物。积极开发和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
(五)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
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所在地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加强跟踪、指导和考核,做好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各重点耗能企业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实行节能目标管理;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开展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和分析,按时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开展能源审计,编写能源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企业节能规划;要加大节能投入,在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有一定比例用于节能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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