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国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和组织机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国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和组织机构的通知
(内卫疾控字〔2006〕365号)


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乙肝等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353号)的要求,自治区制定了全国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和组织机构,现印发给你们,为做好全国在我区确定的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点的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调查实施工作,并要做好处理调查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的应急准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为加强本次调查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卫生厅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乙肝等疾病血清学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协调小组”。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本次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对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并已对承担采样工作的我区国家级疾病监测点旗县(区)和所在地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下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调查点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督导。

  三、本次调查的工作经费由卫生部承担,调查所需经费先由各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垫支,待卫生部下拨经费后,自治区卫生厅将根据各地调查工作的任务量,分配下拨调查工作经费。

  附件:1.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
  2.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小组名单
  3.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小组名单
  4.全区5个旗县区每个监测点不同年龄段调查的单位及人数表(略)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

  一、背景

  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传染病之一。1979年和1992年全国开展了两次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均显示我国为乙肝病毒高流行国家,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为57.63%,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以下简称HBsAg)携带率为9.75%。我区乙型肝炎发病率从95年开始呈上升趋势,2000年以来一直维持在70/10万以上居高不下,2005年已上升到117.67/10万,十年来上升 3.13倍,报告发病数达到28091例,占全区传染病报告总发病数35.43 %,发病数和发病率均居全区法定传染病第一位。乙肝是我国许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个重要原因,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已将乙肝防治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卫生部也将其纳入我国重点控制的疾病之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