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工作分工如下:
一、节能
(一)关于《郑州市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二)关于交通运输节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关于农村和农业机械节能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关于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
责任单位:市建委
(五)关于商业节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关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节水
(一)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计划用水和地下水资源管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关于城市节水、农业节水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关于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经委
(四)关于节水设备和器具的认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五)关于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
(一)关于原材料消耗管理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二)关于包装材料节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关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关于废物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五)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六)关于农用物资节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一)关于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理、节约集约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责任单位:市建委
五、加快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