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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工作分工如下:

  一、节能

  (一)关于《郑州市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二)关于交通运输节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关于农村和农业机械节能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关于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

  责任单位:市建委

  (五)关于商业节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关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节水

  (一)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计划用水和地下水资源管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关于城市节水、农业节水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关于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经委

  (四)关于节水设备和器具的认证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五)关于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

  (一)关于原材料消耗管理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二)关于包装材料节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关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关于废物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五)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六)关于农用物资节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一)关于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理、节约集约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责任单位:市建委

  五、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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