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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3.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在土地审批中严格执行用地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增量,凡有存量用地的不得报批新增用地,土地的存量利用情况与申报新增用地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相挂钩;对土地利用率低、盘活存量不力的地方,要相应核减下一年度农转用指标;全面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建设占用耕地的要保证补充质量、数量相当的耕地。

  4.支持资源节约项目建设。对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大技术示范项目、重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等,在争取国债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和政策性贷款项目中给予重点和优先安排。要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

  5.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措施,制定促进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发展节能节地型建筑的投资消费政策。市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基金,用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些贴息或重大专项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严格管理。对重点企业和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要加强资源节约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坚决关停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从源头上严把审批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加强煤、电、油、气等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统计分析,落实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要把GDP能耗指标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对没有完成节能任务,以及不执行节能规划和政策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加强领导协调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郑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负责日常工作的召集、组织和协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部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性,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的行为和现象。在全市企业、中小学校、宾馆饭店、社区和党政机关中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珍惜资源、从我做起”、“争创绿色饭店”、“创建绿色社区”、“做节约表率”等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增强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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