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1.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抓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健全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体系,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并严格执行统一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土地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问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2.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作。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继续抓好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工作,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抓好标准农田建设,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盘活土地存量资源;在工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大力推广应用多层标准厂房,严格限制建造单层厂房,提高容积率和单位土地投入产出强度;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合理规划建设客货交通枢纽,提高交通运输效率,降低土地资源使用量;开展地下空间多种用途复合利用研究,制定人防专项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进一步治理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现象。按照全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到2007年底以前,全面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任务。

  (五)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积极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8号),尽快制定我市循环经济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六)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

  1.增强节约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节约意识,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禁公用经费超支和铺张浪费行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