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在一些被检查的工地上看不到施工企业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没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传递不到项目部;有些企业把安全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证件扣留在公司,项目部无法证明有关人员和该项目部从事生产活动的合法性。
3、施工现场:一是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内业管理资料建立相对滞后,对现场安全隐患消除不力,项目经理缺岗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项目部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临边洞口防护等方面;三是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现场不做硬化、排水不畅,材料混堆乱放;四是个别工地违反规定,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五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专家论证审查意见。
通过检查,有14家企业施工的工地被判定为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详见附件。
4、监理单位:在一些工地看不到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及任命文件、项目总监缺岗现象较为普遍,监理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问题仍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在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未制定安全监理措施和重点;一些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匮乏或责任心不强,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诸多安全问题和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后监督实施不力,施工与方案不符问题仍很突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汲取5月份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5月2日西安市发生一起一次死亡4人事故,5月29日延安市发生一起一次2死2伤事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形成安全监管高压势态和依法行政威慑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层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定期总结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安全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下半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城中村、招商引资等工程的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整合优化监管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违法施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