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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春季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春季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建发[2006]124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春季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从5月15日起组成三个检查组,赴各地对全省建筑施工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省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省厅文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我厅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抽查,抽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在建工程64个,建筑面积1,102,219平方米、涉及施工企业60家,其中特级企业5家,一级企业21家,二级企业26家,三级企业8家;本省企业48家,外埠企业12家。在64个工程中,各市区推荐工程26个,其中安全达标24个,不达标2个,无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巡查(重点巡查最差工地)工程38个,其中安全达标6个,不达标18个,安全严重不达标14个,占被巡查工地的36.84%。检查监理单位54家,其中甲级27家、乙级24家,丙级3家。共下发安全问题整改书29份。

  从这次全省大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主要表现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对本辖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的安全职责,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三是编制了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些市区还进行了演练,提高了事故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四是认真开展了春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与此同时,各市区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还针对当地实际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如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完善了九项监管制度,编写了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在施工现场进行全员教育,并规定在施工现场每15人配备一名义务安全员,其服装和安全帽由建委统一无偿配发;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文明工地创建、推动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安排意见》,在辖区开展创建“标准化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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