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三)建设创新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建立部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省部依托广东省现有的各类经济园区,共同支持部属高校进入园区,建立部属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部属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与特色产业科技创新基地。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各类园区、平台和企业为载体,全面推进部属高校与广东珠三角地区各市的合作共建,加快建设与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相关的科技创新基地,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珠三角地区产业从制造到创造的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3.在广州、深圳等市联合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部属高校参与广州、深圳等市开放高效的城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形成知识、技术、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的高地,提升中心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4.共同支持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支持部属高校与粤东、粤西地区合作,发展机械装备制造及海洋产业,壮大专业镇特色经济,培育产业集群。支持部属高校与粤北山区合作,建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培植和壮大专业镇特色产业。支持部属高校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在推广良种良法、农产品深加工和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建设一批示范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5.加强省部产学研合作的探索与研究。不定期举办部属高校科技成果展示会、推介会、交易会、洽谈会和各种论坛。促进部属高校科技资源与广东企业技术需求的对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
  (四)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1.以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提升企业现有研发队伍水平。针对广东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发展需要,支持部属高校以技术和产品开发为纽带,发挥部属高校的“帮扶带”作用,为广东企业培养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急需的实用型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以校企联合建设研发机构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鼓励部属高校在企业设立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博士工作站,根据合作项目实际需要,选派博士、在读硕士和博士生到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在校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吸引各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到企业创业。鼓励部属高校结合广东企业技术攻关课题,招收工程硕士,培养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3.鼓励部属高校在广东设立研究院。针对广东科技、经济发展需要,鼓励和支持部属高校在广东建立研究院,与广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各地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广东科研人才的成长。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