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省部合作的重要目标,坚持以自主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自主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不断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加速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自主创新与产业化良性循环。
二、主要目标
通过省部产学研合作,使广东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部属高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到2010年攻克一批制约广东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主品牌,使广东年发明专利申请数达到200件/百万人口,技术自给率从目前的 40%提高到48%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从目前的48%提高到53%左右,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2.9万亿元人民币;推动部属高校参与建设一批广东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成一批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创新中心或研究开发基地;在广东的各类经济园区以及有条件的专业镇和产业集群中,建成一批部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建立部属高校与广东省属高校对口支援关系,协助和支持广东高校建立一批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和硕士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通过实施自主创新计划,获得一批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
1.组织部属高校参与广东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广东省各类政府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要向部属高校开放和倾斜。教育部组织部属高校参与广东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重大科技计划、产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部属高校联合广东企业、省属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公开招标,以及申请和承担广东省各部门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合作双方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在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和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承担项目攻关工作。鼓励部属高校与广东企业自主选题开展产学研合作科研项目,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2.共同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支持和鼓励广东相关单位与部属高校联合争取《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的重大科技专项落户广东。发挥广东电子信息产业优势,组织广东企业和研究机构,与部属高校共同参与“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专项,争取成为牵头省份;积极承担“核心电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和“重大药物创新”两个专项,参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等重大专项;在“大飞机”、“核电”、“新一代汽车”等国家重大专项中,力争承担相关科技攻关项目。争取省部共同承担一批国家部委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鼓励广东产业界采取各种方式与部属高校合作,争取在生物技术、电子信息、软件开发、家电、海洋、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承担国家863、973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部属高校与广东产业界联合申请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自然科学联合基金的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