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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粤府[2006]88号)


教育部直属各高校,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探索省部合作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新路子,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的紧密合作和优势互补,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为技术依托、产业化为目标,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机制和新路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直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办学水平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使广东省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国的产学研合作与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主要发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的作用,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推动部属高校与广东省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经济园区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使部属高校的创新资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效对接。产学研合作要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产学研合作的活力,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和效率。
  2.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未来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解决广东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培养创新型人才,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转化部属高校现有的科技成果,切实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同时,通过开展前瞻性和战略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完善区域和高校创新体系,提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增强广东的发展后劲。
  3.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以部属高校为技术依托相结合的原则。部属高校具有科研、教育、人才和科技成果优势,要作为广东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依托,为提高广东产业竞争力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发挥企业作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部属高校的科技和人才资源向广东的企业流动,与企业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努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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