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06〕6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让广大旅游者在我省安全、顺畅、满意地度过一个“欢乐和谐、丰富多彩”的“十一”长假,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现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一”是一年中最好的旅游时间,也是一年中城乡居民出游规模最大的旅游黄金周之一。做好各项旅游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贯彻“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6〕7号)的各项要求,把做好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升假日旅游组织协调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完善黄金周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合力。旅游服务接待单位要准确把握黄金周旅游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做好旅游者的组织招徕和接待服务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放在黄金周工作的首位

  安全是旅游者关注的首要因素,抓好安全是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重之中重。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前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机构要组织各接待单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检查部门要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要坚决关停。安全检查要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旅游救援系统,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即按有关规定,立即启动,及时处置,严密防控,迅速报告。要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从旅游车辆安全检查、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旅行社用车制度等基础工作做起,坚决杜绝旅游交通安全事故。要抓好旅游景区安全,强化对旅游景区内的各种设施设备、风险性游乐项目和山岳型景区的路况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要抓好大型活动安全,各地举行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要充分估计人流集中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精心制订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旅游景区治安巡查,及时查处治安案件,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