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数据库规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管理的通知
(黑建建[2006]63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发挥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上的作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厅决定建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数据库,并实行资质的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完善项目经理数据库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项目经理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应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施工企业,按以下要求,认真填报、核对和变更项目经理有关信息,完善项目经理数据库。
(一)做法和要求
认真组织核查管辖范围内所有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申报资料。通过企业资质加密锁,登录黑龙江工程建设网(www.hljgcjs.com),进入项目经理管理系统,填报本企业注册的所有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号、在岗情况及奖励情况等内容。对于正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企业应填写在岗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和项目所在地等内容。各市(地)和建筑业企业应在12月中旬前完成项目经理资料的录入工作。
企业在网上填报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号、在岗情况及奖励情况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填报虚假信息的,将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
(二)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县级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对项目经理做出的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填写到项目经理数据库不良行为记录栏中,并在网上公布。
二、充分运用项目经理数据库,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
(一)完善后的项目经理数据库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启用,向社会公开项目经理的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所学专业、业绩情况、在岗情况、最近两次变更时间及内容、奖励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基本信息。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记载内容与黑龙江工程建设网公开的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以网上公开的信息内容为准。
(二)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可通过黑龙江工程建设网,查询各企业注册的项目经理人数和相关信息,并作为企业资质审核、人员资格管理、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可通过黑龙江工程建设网查询投标企业项目经理的业绩、信用和在岗情况等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