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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量清单计价质量进行普查的通知


  (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八)《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九)《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陕建发[2005]102号);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四、检查的方法步骤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年底为企业自查阶段。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受检企业进行动员部署。各企业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2007年1--2月为市级检查阶段。市级检查应对辖区范围内具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100%进行普查。市级检查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挂帅,组织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对每个企业随机确定3~4个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向受检企业出具检查意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市级检查结束后,各市除在本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外,还应及时向省建设厅上报检查结果。

  (三)2007年3月开始为省级抽查阶段,抽查方案另行通知。省级抽查结束后,将在有关媒体通报全省检查结果,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

  五、检查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由厅领导、相关处室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造价总站。

  领导小组组长:许龙发(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高小平(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杨新华(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智虎(省造价总站站长)

  办公室主任:王智虎(兼)

  副主任:张 炜(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总工)

      颜伟峰(省造价总站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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