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方面取得突破。要建立气象与应急、三防、海事、卫生、环保、国土、海洋、渔业、森防、交通、核电、航管、民政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在市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框架下,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
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尤其加强台风、暴雨、强雷暴、大风、灰霾等灾害天气对深圳地理气候环境影响机理研究,推进短时突发性天气的预警技术发展,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水平。
增强对地质灾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及核泄漏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气象在城市应急体系中的作用。
建设交通、海洋、农业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为海事、交通、渔业等安全和海洋资源开发、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与实时服务。
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建立气候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三)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方面取得突破。要根据我市气候资源的特点,做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重点规划,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的建议。特别是要组建太阳辐射、风能监测网,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库,为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部门在风能、太阳能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结果,有效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改善人影作业装备,开展人影技术研究,建立协调、高效的作业指挥体系,提高人影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应对空气污染、城市高温天气、城市生态环境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
四、围绕气象事业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事业发展的基础是装备,关键是人才,核心竞争力是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要从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应对气候变化、应对资源压力的高度,重视并解决好气象部门的人才短缺问题。要依照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需要出发,调整职能定位,解决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结合《
公务员法》实施和事业单位改革,形成与目标任务手段相配套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成长机制。要求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