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已将《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工程》项目列入其中。最近,市政府又正式批准实施《深圳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气象部门要根据“十一五”规划的原则,加快建设一个与全国、全省气象大网络、大格局、大思路相衔接,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应急服务体系。着重围绕应对气象灾害,强化防灾应急服务能力,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城市气候评估能力,围绕循环经济建设,强化气候资源开发能力。在2010年以前建设四大基础平台,总体实力达到规模相当城市水平,在预报质量、服务产品及防灾应急能力方面,领先全国同等城市水平。主要目标任务:
(一)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形成以卫星接收、多种雷达、风廓线仪、GPS/MET、多要素自动站等遥感遥测、自动传感器组成,涵盖天气、气候、雷电、大气、生态、人工影响天气、天文科普,包括立体、移动、精细、特种观测手段在内的,具有密度大、传输快、时空分辨率高的观测体系,通过自动、连续、无间断监测,并通过和周边地区、本市各部门的观测资料交汇,形成综合立体观测网。
(二)建立和完善精细化、无缝隙、集约化的预报预警系统。在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以数据同化技术、高性能计算机技术和数值预报释用技术开发应用为重点,提高预报预警质量水平,形成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业务体制,把预报预警做精、做准、做细,以科学、准确、超前的预报预警、预测预估,增强在防御重大灾害、服务重点工程与重大社会活动、以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救援的机动保障能力,尤其要在目前还比较薄弱或空白的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及大气、生态、海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方面取得突破,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多功能、全方位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按“以人为本,无所不在、无微不至”的服务原则,通过多渠道传输、发挥多功能作用,提高对干旱、地质灾害、城市火险等预报预警质量的基础上,力求在城市内涝、海洋气象、交通气象、能源气象、旅游气象、医疗健康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和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上取得突破。完善人影作业功能,完善灾情收集反馈机制,加强气象科普和防灾知识普及,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应急水平。
(四)建立健全专业化气象技术支持和保障系统,确保在重大、危险天气过程中各种气象现代设备正常运行。建立稳定高效的气象业务备份系统,确保在重大气象灾害、火灾、地震和恐怖袭击等危急情况下的气象保障服务。
(五)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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