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治贿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建立治贿工作联系点,抓好典型、深入研究,促进治贿工作全面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进行自查自纠活动的安排意见》,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大查找问题的力度,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找准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围绕建设系统重点部位,做好"四查、三摆、二议、一梳、二建"工作。"四查"即:查思想、查行为、查制度、查线索,主要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栏、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发证的问题;查找有无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查找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三摆"即:摆工作中有无不正当交易事实、摆行业中的商业贿赂现象、摆手中权力的运用。"二议"即:议不正当交易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手段,议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办法。"一梳"即:对查摆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思路。"二建"即: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加强与检察、公安和司法部门的协作,认真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发挥案例的多功能性,分析案例发生的各个环节,从中吸取教训。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从挽救和保护大多数同志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的作用,处理好查处惩治与教育保护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贿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四亲自、四带头”即:亲自组织治理工作、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部署检查、亲自调查研究,带头学习、带头自律、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整改。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工作任务,逐级逐部门落实。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在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中,一方面,注重完善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开展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修订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等,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重点抓好“七个结合”,确保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规范规划行政许可工作结合起来;四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五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六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七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