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建设系统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陕建发[2006]132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9月7日,全国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及工作交流会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分别在北京和西安召开。会议对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下一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两个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治理商业贿赂良好氛围,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科学发展观,解决治理商业贿赂思想认识,在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全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陕西省建设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年度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思想基础。要把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之中,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律和职业道德宣传,树立以廉洁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建设领域全体人员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期性,大力弘扬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积极发展遵纪守法、健康进取、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简报、网络、标语等手段发挥优势、各展所长,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企业、工地和每一个人,使反商业贿赂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
二、深入调查研究,抓好自查自纠,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治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