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专升本”考试采取全省统考和培养院校专业课程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统考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的学生考综合英语),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并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每生30元;专业课程考试(二门)由本科培养院校负责组织并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0元。
5、参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含艺术及体育特长生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报名考试费为: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5元,费用由省教育考试院收取;由主考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其费用由主考学校收取。
6、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50元。
7、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是指在自学考试学生专业计划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的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其收费对象是未向学校交纳学费的学生。其中,实践课程考核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收费标准为每生400元。
8、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第一级、二级、三级)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80元(含等级证书费)。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四级)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135元(含等级证书费)。
9、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30元。
10、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一级B、一级、二级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60元(含口语考试费20元),三级、四级、五级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90元(含口语考试费30元)。
11、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对在校学生按每人每次25元收取费用。
12、来华留学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400元?8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二、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一)服务性收费
高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可收取相应的服务性费用。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1、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学习用品和军训服装等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强制收取费用。学校为了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可以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后勤部门组织定购,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与学生结算,不得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