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桂安监管一字[2005]11号)
各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监总局将于今年6月组织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督查组对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为了做好迎接国家局督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地于本月25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检查。重点检查证照不全、矿业秩序混乱、超层越界开采、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
二、各地应结合汛期和高温季节非煤矿山事故多发的特点,重点检查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和露天采石场及非煤矿山尾矿库,防止非煤矿山发生透水、坍塌、窒息、垮坝等重特大事故。
三、要求各地于5月30日前,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一处。整治工作总结应当包括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以来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目前本地区非煤矿山基本情况,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准备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四、我局将从5月中旬开始,对各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