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系统应用管理机制。市公安局、市综治办要抓紧研究制定“网上巡控”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完善责任制度,2006年出台街镇乡“网上巡控”管理运行机制并进行试点,2007年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现与“警防网”、“民防网”的有机结合,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健康发展。为加强“技防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海麟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综治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统一负责全市“技防网”建设的规划、设计、推动、指导、验收等工作。各区县要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公安分局设立办公室,推动本地区“技防网”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齐抓共管,不断深化建设工作。“技防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覆盖范围广,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技防网”建设任务列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内容,列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分步推进。市公安局作为“技防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技防网”建设任务列入发展建设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多措并举,保障建设资金投入。建设资金是决定“技防网”建设进度和水平的重要因素。要按照“技防网”建设的原则要求,用于全市性和区域性公益事业的“技防网”建设、维护资金由市区财政和有关政府部门分别承担。用于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人民群众自身防范的“技防网”建设由受益单位和受益人出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要害单位要将用于“技防网”建设、运行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根据财力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予以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技防网”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四)完善制度,规范“技防网”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技防网”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覆盖多个领域,必须以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制度规范,保障建设工作的开展和系统效能的发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运行机制,使“技防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市公安局要对在用技防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并由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技防网”有效运行。
(五)狠抓落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技防网”建设是我市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增强我市整体城市控制能力,提升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继续将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县、各系统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技防网”建设的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