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六年九月四日
关于加强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2004-200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津党办发〔2004〕13号)要求,自2004年起全面开展了技术防范网络体系(以下简称“技防网”)建设,并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刚刚起步建设的“技防网”发展较慢,相对滞后,特别是视频监控探头的数量很少,城市覆盖率很低,技术防范资源整合不力,尚未形成整体网络体系,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较大。为进一步推进“技防网”建设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市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力整合社会技术防范资源,重点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移动目标报警系统和固定目标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尽快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网络体系,使我市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新的跨越,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技防网”建设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把“技防网”建设作为推进“平安天津”建设的重点工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联网、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宏观调控和具体指导,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坚持“财政分级负担”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分担“技防网”建设的资金投入。
二、工作目标与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