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6]1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意见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根据公安部、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2]66号)要求,我市澄海区东里镇、莲下镇,潮阳区谷饶镇、关埠镇,潮南区峡山镇、两英镇、陇田镇和南澳县后宅镇等9个镇作为重点(中心)镇,应于2004年底前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2003年4月11日,市政府转发了市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汕头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做了布置。我局所属各大队也多次向当地政府汇报,但从目前情况看,此项工作进展缓慢,仅有莲下镇、谷饶镇、陈店镇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其它6个镇均未按要求落实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重点(中心)镇也没有组织实施消防规划。以全国著名的内衣加工名镇谷饶镇为例,全镇应建市政消火栓590个,实有才108个,欠帐率高达81.7%,仅有的市政消火栓的压力和流量也满足不了灭火救援的需要。
潮南区华南宾馆“6.10”火灾和潮阳区创辉织造有限公司“5.19”两起特大火灾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市城镇消防站布局不合理、城镇市政消火栓欠账严重、消防装备落后、专职(义务)消防队量少质差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更显加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提高城镇抵御重特大火灾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加强我市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专职(义务)消防队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为落实第五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区县、镇(街道)三级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我市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澄海、潮阳、潮南区、南澳县政府牵头当地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全面启动城镇(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在今年底前完成区县一级和重点(中心)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其它镇也应积极创造条件,抓紧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