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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鞍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鞍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6月20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
鞍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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