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研究与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进一步加大应用基础研究资助力度,在数、理、化、天、地、生等研究领域引导科研人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继续安排青年科技人才专项资金,推动优秀人才的集聚和优势学科及人才梯队的形成。
发展软科学,建立战略研究长效机制。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为研究重点,重点研究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协调发展中的战略、规划、政策、体制、管理等决策理论和应用问题,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优化方案,并以软科学研究计划为载体,做好顶层设计,建立战略研究长效机制,促进科技发展,服务经济建设。
五、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2006~2020年的每一个五年规划中,选准20个左右科技重大专项和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取得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一五”期间实施17个科技重大专项,分别是:
(1)新材料与器件开发及应用
(2)纳米材料与器件开发及应用
(3)环境友好材料开发及应用
(4)信息化集成服务
(5)新一代网络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6)先进装备与仪器开发
(7)动植物良种培育及关键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
(8)农产品保鲜与加工技术研究及应用
(9)工业原料林和花卉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
(10)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1)新药临床研究与地道药材开发
(12)重大疾病的防治研究
(13)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
(14)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15)区域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技术研究
(16)区域重大灾害监测与防御技术
(17)一县一业科技富民工程
六、科技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建设。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制定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经济与科技相互协调发展,有利于支撑和引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加大科技投入,激励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科技体制改革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等。
实施技术创新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政府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装备、产品。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重点支持以形成重大发明专利为目标的项目,提高我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加强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提高科研开发水平。鼓励科技人员以知识和聪明才智贡献于社会,并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权益,激发发明创造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建立实时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把形成自主技术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内容,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二)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制
完善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依照国家《科技进步法》和《福建省科技进步条例》的要求,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的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安排的科学支出和科技三项费用以2005年初财政预算4.2415亿元为基数,继续确保每年递增10%。在此基础上,每年新增科技专项投入2000万元,主要用于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调控的作用,鼓励金融资本和知识资本结合,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设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种子基金。通过财政、金融、产业以及收入分配等政策引导,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引导商业银行提供优质的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良好科技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