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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授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承担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授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承担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根据《
计量法
》和《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决定授权你单位开展轻工、机电和化工行业的天平、压力表等8种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保持强检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应加强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及相应证书的管理,按期进行复查、审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计量授权证书》另发。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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