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桂政发[2006]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区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推动气象现代化进程。全区已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体系和预报预测体系,极大地增强了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拓宽了服务领域,提高了气象科技水平,气象事业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区地处中、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频繁发生,灾害损失严重,每年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达100亿元,约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区气象工作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气象事业还没有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综合气象观测能力不强,预报预测水平不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科技创新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综合气象能力建设,努力解决气象事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广西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二、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广西的目标,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气象现代化要求,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为主题,以增强观测能力为基础,以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推进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