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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在本市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注:1.每一个独立的样品算一份;2.若无法列全请附页注明

  附件6:
  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项目

┌───────┬─────┬─────────────────┬────────┐
│涉及病原微生物│ 实验项目 │研究该病原微生物使用的主要操作方法│  平均每天  │
│   名称   │     │       和步骤       │  检测量(份)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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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附件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样张)

区(县)卫生局:
  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
  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样张)
(BSL-2)

  编号:___字第     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实验室负责人
  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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